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3-108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同意在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融资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 109.3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84.3 亿元的
担保额度,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控股
子公司为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综合授信以及担保额度
自 2022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失效。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及 2023 年 8 月 4
日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新增对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芜湖鑫欣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新增提
供不超过 4,000 万元担保额度;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句容协鑫集成科技有
限公司新增提供不超过 9,000 万元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自 2023 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失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为支持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
肥协鑫”)、协鑫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集成”)、阜宁协鑫
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宁协鑫”)、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芜湖协鑫”)与福建象屿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厦门象屿新能源有限
责任公司、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合称为“债权人”)开展的太阳
能光伏组件生产原材料、辅材及太阳能光伏电站建设配套产品等产品的代理采购、
代理销售等业务而签署的全部主合同项下的义务与责任,向债权人承担连带保证
责任,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12,000 万元。
公司为支持子公司合肥协鑫、苏州集成、芜湖协鑫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人”)进行的光伏组件原材料采购等相关业务向债权人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
上述担保在已经审议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方 1
口东南角
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
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590,039.34 581,900.18
总负债 380,001.44 399,781.48
净资产 210,037.90 182,118.70
营业收入 458,957.19 502,439.31
营业利润 13,326.54 12,926.66
净利润 12,919.20 13,077.73
(以上 2022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被担保方 2
成设备、太阳能发电系统设计、采购及维修维护提供服务;研究、销售:太阳能
设备、新能源发电设备;投资管理;电力技术咨询,承装电力设施;从事上述商
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二)光伏集成科技、新能源领域的投资;(三)受所
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
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械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
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为其
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
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3、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四)在中国
境内设立可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
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五)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
公司提供与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工程建设管理;(六)
新能源智能汽车和汽车零部件销售及售后服务,以及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429,575.01 379,047.57
总负债 361,985.69 312,169.25
净资产 67,589.32 66,878.32
营业收入 193,329.91 44,903.85
营业利润 459.27 19,829.71
净利润 711.00 17,757.64
(以上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被担保方 3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
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
化工产品)。
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00,017.25 72,657.08
总负债 91,753.41 64,615.94
净资产 8,263.84 8,041.14
营业收入 49,171.63 55,618.20
营业利润 202.67 -3,258.80
净利润 222.70 -3,248.32
(以上 2022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被担保方 4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销
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
子专用材料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74,420.71 24,721.42
总负债 45,317.18 795.00
净资产 29,103.53 23,926.42
营业收入 8.84 0.00
营业利润 -888.88 -7.70
净利润 -888.78 -7.70
(以上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合肥协鑫、苏州集成、阜宁协鑫、芜湖协鑫提供担保
甲方二(债权人):厦门象屿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三(债权人):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其中甲方一、甲方二和甲方三合称为“甲方”。
公司、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因汇率变动而引起的相关损失、债务
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甲方实现债权及担保权的费用等。
(二)公司为合肥协鑫、苏州集成、芜湖协鑫提供担保
公司、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956,000 万元,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279,820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24.05%。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肥协鑫
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02,85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45.59%;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苏州集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5,49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比例 2.43%;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芜湖协鑫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9,468 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17.50%;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阜宁协鑫提
供的担保余额为 44,79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19.86%。
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制的下属公司无逾期
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