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8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情况说明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
日收到副总经理马卫东先生、牟访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其因工
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马卫东先生、牟访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
日起生效。辞职后,马卫东先生将在本公司的分公司担任职务;牟访
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马卫东先生、牟访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
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0月1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
的议案》。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
同意聘任张新军先生、王赟先生、李宗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被提名人简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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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审计师。曾任本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
长;曾任本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亚盛农业综合
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高级农艺师。曾任甘肃黄羊河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农业管理
部主任;曾任本公司下河清分公司党委委员、副经理。现任本公司勤
锋分公司党委书记、经理。
农业经济师。曾任本公司条山分公司党委委员、副经理;曾任本公司
全资子公司甘肃亚盛亚美特节水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曾任甘
肃农垦张掖农场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张掖分
公司党委书记、经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认为张新军先生、王赟先生、李宗国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证
券法》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聘任张新
军先生、王赟先生、李宗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提名、审议及表决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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