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8 证券简称:永顺泰 公告编号:2023-034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
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下午 15:00 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0 月 26 日上午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议;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前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0 月 18 日
(七)出席对象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
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华西街 1 号公司四楼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该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栏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关于选举高荣利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罗健凯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王琴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关于选举肖昭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朱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关于选举林如海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陆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关于选举陈敏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关于选举王卫永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议案》
《关于选举于会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王勇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及办
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关于修订<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三)第 1、2、3 项议案分别为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并采用等额选举,为普通决议通过,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议案 1 应选非独立董事 6 人,
议案 2 应选独立董事 3 人,议案 3 应选非职工监事 2 人。根据相关规定,股东所
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
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
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
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粤海永
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议案 5
须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议
案 1、2、3、4 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
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3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30。
(二)现场登记地点:中国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华西街 1 号公司四楼会议
室。
(三)登记方式:
议时出示;
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件以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至公司,并来电确认登记状态。
五、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
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杨晓霖
联系电话:020-82057819
联系传真:020-82216589
电子邮箱:invest@gdhyst.com
邮政编码:510700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1338;投票简称:“顺泰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股
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
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
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
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2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2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粤海永顺泰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
就股东大会通知所列议案投票。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备注
议案 该列打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勾栏目
可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高荣利为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罗健凯为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王琴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肖昭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朱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林如海为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陆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陈敏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王卫永为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于会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王勇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
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关于修订<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代理人可否按自己意愿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应加盖公章):
代理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委托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 3
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
致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自然人股东/法人股东名称:
证券账户卡号码: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出席人员名称:
联系电话:
本人(单位)为在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A 股股份的持有人,兹确认,本人(单位)计划(或由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
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此回执填妥后须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 16:30 之前以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至中
国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华西街 1 号公司六楼资本运作部。现场登记无须填写本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