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神雾节能 公告编号:2023-041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召开时间:现场召开时间2023年10月9日14:30
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徐家棚街道水岸星城B区T2一单元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吕建中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出 席 现场 会议 和网 络投 票的 股东 9人 ,代 表 有表 决权 的股 份数 为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70,474,4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2.444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44,90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4%。
络方式表决;董事郭永生、董事会秘书董郭静、监事刘卉子现场出席会议。董
事吕建中、吴凯、崔博、独立董事翟浩、钱传海、丁晓殊,监事宋磊、王栓视
频出席会议。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
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议案的审议表决情
况如下:
案》
同意 270,514,56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3%
反对 204,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7%;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3740%;反对 20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62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0,514,56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3%
反对 204,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7%;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3740%;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以上所有议案均获得了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大会决议;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