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氏集团: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0-1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23–095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
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中有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定回购注销上述人员所持有的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万股。回购价格为3.98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
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86,909.9335万股变更为86,904.9335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将
由86,909.9335万元变更为86,904.933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94)。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
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公司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
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
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
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三、债权申报的方式及材料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联系人:王婉芳、李宇鸣
  联系电话:0771-3211086
  联系传真:0771-3221828
  邮政编码:530009
  联系邮箱地址:hsryhhy@126.com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
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在申报文件上注明“申报债权
”字样。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皇氏集团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