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3-057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
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
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500 万元(含本数)不超过 7,000 万元(含本数),回
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75 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2023 年 9 月 18 日,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9 月 1 日、9 月 1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的《视
觉中国: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视觉
中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及《视觉中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实施发生的次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在每个月的前三
个交易日内披露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 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数量为 287,4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4%,最高成交价为 15.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4.4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285,388.00 元(不含交易费
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
的价格上限 25.75 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
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 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
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 年 9 月 26 日)前五个交易日
(2023 年 9 月 19 日至 2023 年 9 月 25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74,658,191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18,664,547 股)。
(三)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操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