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鼎光电: 力鼎光电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0-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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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118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    公告编号:2023-057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2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数量: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数量1,000人。
  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
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9家。
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大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
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大华近三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
施2次和纪律处分1次。9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3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成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益龙,自2007年开始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从事上市公
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工作,2018年开始在大华执业,从事证券业务审计的年限16年,
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1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如若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本次续聘事项,并正式签署相关续聘协议后,则陈益龙个人系首次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会计师:钟福明,自2020年开始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从事上市公
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工作,2019年开始在大华执业,自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从事证券业务审计的年限11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
  质量控制复核人:胡超,2005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0月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4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10月开始从事复
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6家次。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也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的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综合考虑大华 2023 年度审计服务需投入的技术人员数量和水平、工作时间
及审计工作繁简程度,结合公司自身资产规模变化,预计 2023 年度审计费用不
超过 50 万元,具体金额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大华在前述金额范围内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三部委于 2023 年 5 月 4 日联合印发的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为保证能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并确保公平、公正开展
续聘事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定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暂行办法》
                                 (以
下简称《暂行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公司有关部门依照《管理办法》及
《暂行办法》规定开展续聘评价工作,从大华的资质条件、质量管理水平、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多个维度对其进行客观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能够独立、客观、
公允地开展以往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具备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的执业资质与能力,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大华具备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执业资质与能力,能
够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大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
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因此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大华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需求。大华在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
了公司2021、2022年度的财务与内控审计工作。公司聘任大华的审议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同意续聘大华
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
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股东大会程序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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