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昆股份: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3-10-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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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7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 摘 要 的 议 案 》 等 议 案 , 并 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级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审核,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审核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
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信息资料。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级的公
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拟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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