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3     证券简称:宇环数控          公告编号:2023-062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并将拟
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
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8日,共10日;
  (3)公示方式:公司官网(www.yh-cn.com)和内部张贴;
  (4)反馈方式: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反馈;
  (5)公示结果: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拟授予
激励对象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二、关于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
与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
司(含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
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
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任职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
心技术(业务)人员,未包括公司监事和独立董事,也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