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德华兔宝宝装饰
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公司对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
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审批程序,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此,我们同意对上
述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该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
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表决通过此议案时,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
定,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
规情形,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
《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鉴于此,我们同意增加与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独立董事:张文标、苏新建、叶雪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