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朗姿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及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暨补充确认相关关联交易的独立
意见
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暨补充确认相关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
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关联
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
避表决,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与同一关联人累计发生关联
交易暨补充确认相关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朱友干、陈丽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