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亿嘉
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
认真审核相关资料,现对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因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中天运”)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7 年,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客观性、公允性,公司决定不再续聘中天运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议
(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为 2023 年
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度审计机构。经事前审阅相关会议资料,我们认为公证天业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审计从业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
关要求。我们同意公司聘请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苏中一、张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