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和广
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
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并仔细阅读了相关资料。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
见
经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候
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符合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其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名蔡铁强先生、蔡演强先生、毛卫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候选
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其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名谢军先生、纪建斌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谢军、纪建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