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9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2023年
志刚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和表决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
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可以提高
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议案获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可以
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
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议案获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充分考虑了公司
的业务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
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获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