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我们参加了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
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相关文件,并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对公司拟
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与公司的业务构成相匹配,能够
满足未来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公司名称和证券简
称变更理由合理,不存在利用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影响公
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拟变更公司
名称及证券简称事项,同意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
称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洪川、屈哲锋、邹华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