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6 证券简称:晶盛机电 编号:2023-058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分配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分配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向
一、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概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及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
称“本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7日和2022年9
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于2022
年11月14日非交易过户至“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专户,过户价格为28.54元/股,过户股份共计175.2390万股。至此,公司2022年
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情况
为应对公司发展规划需要,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为公司未来引进合适的人
才以及激励其他需要激励的员工预留份额 203.7471 万份,占公司持股计划总份
额的 4.07%,预留份额暂由公司董事兼副总裁毛全林先生代为持有。根据《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如出现员工放弃认购、或未按获授份额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
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委员会将该部分权益份额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其他员工或
计入预留份额。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目前,有 14 名对象因离职、放弃
认购等原因不符合激励条件,其持有的份额共计 118.4410 万份转入预留份额,
公司预留份额增加至 322.1881 万份,占公司持股计划总份额的 6.44%。
根据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 71 名参与对象(核
心技术/业务/管理人员)分配预留份额 322.1881 万份,对应股份 112,890 股,具
体参与对象的最终人数、名单以及认购本持股计划的份额根据员工实际签署《公
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协议书》和最终缴款情况确定。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受让价格与首次分配价格保持一致,为 28.54
元/股,考虑到代持预留份额对毛全林先生产生资金占用影响,预留份额持有人
认购出资额为预留受让价格及实际代持期间资金成本(年化 4%,按实际天数计
算)之和。本次预留份额分配实施完成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
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
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二级市场自行购买及股权
激励等方式获得的股份)。
三、预留份额的锁定期及考核要求
(一)锁定期
本持股计划预留所获标的股票权益将一次性解锁,根据对应考核年度公司业
绩考核达成情况及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配至持有人,解锁比例为 100%。
解锁期为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
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 24 个月后。
(二)考核要求
预留所获标的股票业绩考核目标为: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
润增长率不低于 70.00%。
持有人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持有人个人考
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对应解
锁比例如下表所示:
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100% 100% 80% 0%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分配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事项符合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相关参与
对象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和资格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预
留份额分配的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分配,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持续、健
康发展。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分配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事
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分配事项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相关分配
对象的持有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事项的审议
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
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
份额的分配实施,有利于建立和完善长效激励机制,使相关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
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
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