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3-049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津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海吉星公司”)
系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天津海吉星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海吉星农产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天津科技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静海支
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天津静海支行”)申请项目贷款授信额度
天津科技公司以相关地块和地上建筑物进行抵押担保,不足部分以天
津海吉星公司相关地块和地上建筑物进行抵押担保;同时天津海吉星
公司为天津科技公司上述贷款提供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
保。天津科技公司将根据工程进度和实际资金需要分批提款,天津海
吉星公司将对应分批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事项属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为
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已经天津海吉星公司 2023
年第一次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不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天津科技公司基本情况
服务;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发、建设、管理及服务(市场用地占道、卫
生、消防等符合国家规定后方可经营);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进出口的除外)。(以上经
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
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星公司持有天津科技公司 100%股权。
经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天津科 技公 司 总 资 产
润-290,991.26 元。
未经审计,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天津科技公司 总 资产
净利润 49,938.02 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日前,根据天津海吉星项目肉类交易中心工程建设进度,天津科
技公司向农业银行天津静海支行申请贷款 1,148.58 万元,天津科技公
司以其名下津(2021)静海区不动产权第 1000144 号地块及地上建筑
物向上述贷款进行抵押担保;同时天津海吉星公司为天津科技公司上
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与农业银行天津静海支行签署《保证合
同》,主要内容如下:
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
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
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
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
同项下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
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天津海吉星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天津科技公司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有助于加快天津海吉星项目建设,本次被担保方为天津海吉星
公司全资子公司,风险基本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36,767.11 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6.40%;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以及为客户购
买商铺提供按揭担保余额合计为 20,998.5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3.6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涉及担
保逾期、诉讼担保的情形。
六、其他
公司将根据天津科技公司贷款和相关担保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