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23-048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二审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
? 涉案的金额:本次74件一审案件涉案金额772.41万元,17件二审案件涉案金额548.11
万元。
? 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对该类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 2,007.10 万元。根据本次诉讼
的一审判决结果、赔偿款及案件受理费共计 761.10 万元,二审判决结果、赔偿款及案件受
理费共计 289.44 万元。公司前期已计提预计负债,具体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结果为准。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诉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期已披露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诉讼案件共计265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16日、2023年1月5日、2023年4月4日、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诉讼案
件进展的公告》(2022-061)、《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一)》(2023-001)、
《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二)》(2023-004)、《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
的公告(三)》(2023-022)、《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四)》(2023-026)、
《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五)》、(2023-028)《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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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公告(六)》(2023-033)。
(2023)粤01民初2249、2251、2252、2254、
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应诉通知等材料,案号:
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民事判决书:(2023)粤01民初1625-1654号,(2023)粤01民初
(2023)粤01民初1722-1740、1742-1784号,
(2023)粤01民初1741号,
(2023)
粤01民初2249、2251-2252号,(2023)粤01民初2254号,(2023)粤01民初2261号,(2023)
粤01民初2343号,(2022)粤01民初2427号。
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上诉的民事判决书:(2023)粤民终2138-2154号。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74件一审案件情况
原告:沈*等74名自然人投资者
被告: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原告主张其作为投资者因被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到损失,要求被告就未按规定披露信
息的违法行为给予赔偿。
(二)17件二审案件情况
上诉人(一审被告):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党*文等17名自然人投资者
(1)撤销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01民初762-776、778-779号民事判决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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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判令驳回党*文等17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2)本案一、二审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被上诉人的损失不应由上诉人承担。
三、案件判决情况
(一)74件一审判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年修订)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九条,《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
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第二
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的规定,判决如
下:
等74人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共计748.59万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负担金额为12.51万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
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17件二审判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四、关于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已受理案件共计265件,累计涉案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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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为146.94万元;一审已判决案件237件,涉案金额1913.38万元;二审已判决案件18件,
涉案金额549.16万元。
五、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
项。
六、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对该类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2,007.10万元。根据本次诉讼
的一审判决结果、赔偿款及案件受理费共计761.10万元,二审判决结果、赔偿款及案件受理
费289.44万元。公司前期已计提预计负债,具体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结果为准。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诉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不会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公司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妥善处理诉讼事宜,依法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并将持续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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