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京基智农 公告编号:2023-045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9 月 2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28 日 9:15 至 15:00 中的任意时间。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0 人;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5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30,155,18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3.0983%。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942,23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801%。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0 人;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942,23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801%。
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公司独立董事李
东明先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已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截
至征集时间结束,独立董事李东明先生未收到股东的表决权委托。
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9,214,94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7152%;反对 940,23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28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23%;反对 940,234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7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本议案是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
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2-
同意 329,214,94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7152%;反对 940,23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28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23%;反对 940,234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7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本议案是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
上通过。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9,214,94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7152%;反对 940,23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28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23%;反对 940,234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7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本议案是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
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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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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