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3-47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
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
董事 8 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8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逐项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董事屈大勇先生、唐贵林先生、
朱旻先生、白瑜女士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刊登在 2023 年 9 月 29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刊登在 2023 年 9 月 29 日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董事屈大勇先生、唐贵林先生、
朱旻先生、白瑜女士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刊登在 2023 年 9 月 29 日的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决定和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
括但不限于变更持有人确定依据、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模式等;
(4)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
出决定;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过户、锁定
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合同及协
议等文件;
(8)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
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
毕之日内有效。
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董事屈大勇先生、唐贵林先生、
朱旻先生、白瑜女士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上述第 1-3 项议案提请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
此项议案。
三、备查文件
见;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