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收购参股子公司合源生物科技(天津)有限公司股东所持部
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十一届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收购参股
公司合源生物科技(天津)有限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医药企业,CAR-T 产品具有较大的市场空间,其正在申请新药上市的纳基奥仑赛
注射液(暂定)(CNCT19 细胞注射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有较强的市场竞争
力,同时合源生物技术研发团队实力雄厚,并且已积累了研发到申报过程丰富的
经验,待合源生物新药上市获批后,一方面公司可以享有新药成果带来的收益,
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推动公司成人细胞存储业务的协同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
略。
生物股改前最近一次融资估值的 50%确定。公司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
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鉴于此,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收购参股子
公司合源生物科技(天津)有限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签字页
裴端卿 侯欣一 罗明生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