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董事会人员调整事宜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免去赵俊慧女士董事及其他相关职务。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
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
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且尚未
解除的情况。同意刘畅女士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
独立董事:沈友江、赵玉梅、孙海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