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关于为控股孙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亿晶
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控股孙公司融资租
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此次公司为控股孙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孙公司
滁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发展、提高
公司经营效率。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孙公司与政府持股平台
下属孙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同意公司
本次为控股孙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为控股孙公司
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袁 晓 沈险峰 谢永勇
日期:2023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