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庭信息: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9-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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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经过讨论研究,现对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光庭华南总部基地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此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光庭华南总
部基地项目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符合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划的相关事项。
                   独立董事:汤湘希、蔡忠亮、王宇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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