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4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决定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
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3-042)登载于 2023 年 9
月 23 日的《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0 月 9 日(星期一)14: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0 月 9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9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
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
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料产业园)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 1、2、3 均为等额选举
非累积投票提案: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23 年 9 月 23 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第
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及相关公告。
立董事 3 人、独立董事 2 人、监事 2 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
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
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
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
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的登记事项
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
锡山区东港镇新材料产业园;会务联系人:李专元、周雯;邮编:214196;电话: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
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 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收到
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 16:00 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 ,股东可以 通过深交 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一。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
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
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
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如提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2 位。
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下午 13:00-15: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9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午 15:00。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 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 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 2023 年 10
月 9 日召开的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出,代理人有权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 1、2、3 均为等额选举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 应选人数
议案》 3人
选举李专元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 应选人数
案》 2人
应选人数
非累计投票提案
注:请在相应议案后的表决意见栏目下“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打
“√”。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
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证券账户号:
委托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