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1 证券简称:光庭信息 公告编号:2023-060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22日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于2023年9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吴珩先生、欧阳业恒先生、王
宇宁女士和蔡忠亮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敦尧先生召集和主
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光庭华南总部基地
项目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广州光庭为实施主体,投资50,388.14万元建设“光庭华南
总部基地项目”(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50,000万元用于上述项目投资,其中9,000万元用于向广州光庭增资;董事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批准的权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签署或授权
相关子公司负责人签署相关投资协议与合同文件,组织参与项目募集资金账户设
立、所需土地公开挂牌竞买、项目建设审批等后续事项。
董事会认为本次投资事项是在公司与当地政府共同商洽后的初步进展,使用
施计划不相抵触,能有效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优化资产
结构,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请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光庭华南总部基地项目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6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3年10月17日(星期二)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