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9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案已获 2023 年 9 月 4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派方案
为: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70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
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128,880,000 股,以此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34,797,6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
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
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则以
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
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在《证券时报》《中
国 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报 》 《证 券日 报 》《 经 济参 考报 》 和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3)。
额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8,88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7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43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 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7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10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10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10 月 1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浙江万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诸暨万泽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9 月 26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10
月 1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所
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
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
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
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 26 号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姚芦玲
咨询电话:0575-87602009
传真电话:0575-87382768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