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以及《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郑高潮先生的个人履历和相关材料后,我们认为郑高潮先生具
备担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资格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聘任郑高潮先生担任公司
总会计师的聘任、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郑高潮先生担任公司总会计师。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田高良、李新建、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