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极电商”)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认真审阅《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相关资料及全体监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就南极电商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权益的情形。
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计划的情形。
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确定标准,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高激励效果,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中长期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公司中长
期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相关规定,同意公
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