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中
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
禁上市流通事宜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 年 3 月 16 日发布的《关于同意深圳中电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4 号),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
上〔2023〕275 号)同意,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9,975,024 股,并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569,925,073 股,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759,900,097 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本 次 上市 流 通的 限售 股 属于 公司 首 次公 开 发行 网下 配 售限 售股 , 股份 数量 为
分限售股将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锁定期满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
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
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核查
意见出具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
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
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0 月 10 日(星期二)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5,701,332 股,占公司总股本 0.75%。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7,458 户。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份总 占总股本的比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剩余限售股数量
限售股类型
数(股) 例 (股) (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
配售限售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
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
满半年。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增减数
股份性质 比例 量(+,-)(股)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75,626,405 75.75 -5,701,332 569,925,073 75.00
其中:首发后限售股 5,701,332 0.75 -5,701,332 0 0.00
首发前限售股 569,925,073 75.00 - 569,925,073 75.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84,273,692 24.25 +5,701,332 189,975,024 25.00
三、总股本 759,900,097 100.00 - 759,900,097 100.00
注: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数据为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
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
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李邦新 王申晨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