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3-062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通知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下午 15 点 30 分在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 50 号金森大厦会议室
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全体监事、董事会秘
书、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应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
发表了明确意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举手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应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止(应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
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经过对各位董事的工作经历、专业方向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考察,董事会选
举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任委员(召集人):汤金木(独立董事)
委员:韩立军(独立董事)、李浙
主任委员(召集人):李良机(独立董事)
委员:韩立军(独立董事)、周文刚
主任委员(召集人):韩立军(独立董事)
委员:李良机(独立董事)、张晓光
主任委员(召集人):应飚
委员:汤金木(独立董事)、李良机(独立董事)、周文刚、施振贤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周文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届满止(周文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立
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江介宝先生、施振贤先生、林煜星先生、范凯先生、廖陈辉
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止(副总
经理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陈艳萍女
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止(陈艳萍
女士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林煜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林煜星先生已于 2016 年 12
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审核通过。任期自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届满止(林煜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林煜星先生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98-2359216
传真:0598-2327339
通信地址: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 50 号金森大厦
邮编:353300
电子邮箱:linyx2013@163.com
(七)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江炜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止(江炜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八)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廖洋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廖洋先生已于 2018 年 11 月
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期自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止(廖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廖洋先生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98-2261199
传真:0598-2261199
通信地址: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 50 号金森大厦
邮编:353300
电子邮箱:lyjs2019@sina.com
(九)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
(十)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选举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组成人员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组成人员方案如下:
主任委员(召集人):汤金木(独立董事)
委员:韩立军(独立董事)、李良机(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组成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简 历
(一)应飚先生
应飚先生,中国国籍,1965 年 7 月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职称。
应飚先生历任将乐县漠源供销社会计;将乐县乐马罐头食品有限公司财务科
长;将乐县供销合作联社会计;将乐县万安供销社主任;将乐县高唐供销社主任;
将乐县供销社合作联社审计、财务科长、副主任;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
长;福建金森董事、总经理等职务;将乐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2022 年 7 月至今任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会董
事长。
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
总经理、法人代表职务,与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除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
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长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
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周文刚先生
周文刚先生,中国国籍,1969 年 2 月出生,本科学历,林业中级工程师。
周文刚先生历任将乐县木材公司业务、部门经理(期间:1992 至 1995 年在
福建林学院学习三年);将乐县木材交易中心光明收购点点长;将乐县木材经营
公司生产科科长;林业总公司顺昌转运站副站长;任将乐县木材经营公司副经理;
将乐县林业总公司楼杉采育场副场长、书记;公司资源管理部副经理、经理,公
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会董事、总经理。
周文刚先生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
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江介宝先生
江介宝先生,中国国籍,1968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物流师职称。
江介宝先生历任将乐县黄潭木材采购站业务科长,将乐县楼衫采育场副场长,
将乐县将溪采育场场长,将乐县营林投资公司副经理,金森上华林业股份合作公
司董事长,金森集团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
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
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四)施振贤先生
施振贤先生,中国国籍,1972 年 9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林业助理工程
师。
施振贤先生历任将乐县南口木材采购站文书、团支部书记,将乐县万安木材
采购站工会主席,将乐县木材交易中心南口收购点主任,将乐县万安木材采购站
站长,将乐县南口木材采购站站长,将乐县木材经营公司经理,将乐县木材公司
经理,福建省将乐县林业总公司企管科科长;福建金森木材产销部经理、福建金
森企管助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
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
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五)林煜星先生
林煜星先生,中国国籍,1989 年 9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会计专业。
林煜星先生历任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助理;证券事务部信息披露专员;证券
事务代表;将乐县金森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金森碳汇(上海)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
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
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六)范凯先生
范凯先生,中国国籍,1988 年 11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
范凯先生历任福建省金林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经理、执行董事;福建省金
森碳汇科技有限公司副经理;福建金森木材产销部销售科长,将乐县金森贸易有
限公司销售科长、副经理;福建金森森林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常务副经理;福
建金森森林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福建金
森碳汇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范凯先生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
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七)廖陈辉先生
廖陈辉先生,中国国籍,1978 年出生,本科学历,营林工程师。
廖陈辉先生历任将乐县楼杉采育场苗圃班班长,将乐县楼杉采育场林政管理
员,将乐县邓坊采育场营林科长,公司木材产销部副经理,公司楼杉经营部党支
部书记,万安分公司经理,公司监事会监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资源管理部经
理。
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
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
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八)陈艳萍女士
陈艳萍女士,中国国籍,1970 年 5 月出生,本科学历。
陈艳萍女士历任职将乐县南口采购站统计,财务,将乐县木竹交易中心结算,
将乐县木材经营公司统计,会计,将乐县营林投资公司财务科会计,科长,公司
计划财务部经理助理,经理,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陈艳萍女士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
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九) 江炜女士
江炜女士,中国国籍,1977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助理会计师职称。
江炜女士历任将乐县将溪采育场出纳、楼杉采育场出纳、邓坊采育场出纳、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职员。
现任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
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
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十) 廖洋先生
廖洋先生,中国国籍,1986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
廖洋先生历任常青分公司副经理、信息披露专员、证券事务部副经理;现任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部经理。
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
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
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