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
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构建公司持续激励的文化,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和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
队个人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
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制定了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新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长远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
保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
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子公司,下
同)任职的核心骨干人员。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外籍自然人、单独或合计持股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
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
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最终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4-2028 五个会计年度,每个归属批次考核一
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各年度对应归属
批次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于对标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中位数;或者以 2023 年净利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对标企业净利润增
长率中位数。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于对标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中位数;或者以 2023 年净利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润为基数,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对标企业净利润增
长率中位数。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于对标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中位数;或者以 2023 年净利
第三个归属期 2026
润为基数,2026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对标企业净利润增
长率中位数。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于对标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中位数;或者以 2023 年净利
第四个归属期 2027
润为基数,2027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对标企业净利润增
长率中位数。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8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于对标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中位数;或者以 2023 年净利
第五个归属期 2028
润为基数,2028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对标企业净利润增
长率中位数。
注:①上述 2023 年业绩基数年及 2024-2028 年业绩考核年度的“对标企业”,均指截至对应当年度 12
月 31 日的万得机器视觉指数(8841081.WI)中的成分企业;
②上述“营业收入”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 “净利润”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对标企业 2023 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基数,以及 2024-2028 年业绩考核年度的
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率的计算,均以截至对应当年度 12 月 31 日的对标企业的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事宜。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内部绩效考核的相关制度及规
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
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A、B+、B、C、D 六档,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
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评价结果 A+ A B+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0
激励对象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
比例。激励对象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
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考核期间
为 2024-2028 年五个会计年度。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每个
归属批次(具体根据公司现行的内部绩效考核的相关制度及规定执行)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
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员工直接主管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被考核对象对自己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与人力资源部或董事会办公室沟通
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需在 20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二)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绩效考核记录
保存期 5 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后由人
力资源部统一销毁。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
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
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生
效后实施。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