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
并发表了如下意见:
一、关于延长参股公司还款期限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延长参股公司广东省金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材科技”)还
款期限,有利于金材科技的稳定发展,推动金材科技顺利还款。该等关联交易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根本利益,不
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严 群 梁彤缨 马文杰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