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3-051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发行数量和价格
? 预计上市时间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伟创电气”或“发行
人”)本次发行新增 29,357,774 股股份已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
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
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交易(预计上市
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本次发行对象认
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
份的转让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科创板的有关规定执行。
?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 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29,357,774股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占公司总股本210,259,274股(发行完成后)的13.96%。本次发行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深圳市伟创电气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仍为胡智勇先生。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预案及相关议案。
预案及相关议案。
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通过的通知。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57号)。
(二)本次发行情况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29,357,774股,
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
行股票数量上限,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2023年9月7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即26.86元/股。
本次发行共有13名投资者提交《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且根据《苏州伟创电气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认购邀请书》(下称“《认购邀请书》”)
中规定的定价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6.86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期首日前20
个交易日均价的比率为80.01%。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8,549,809.64元,扣除
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4,863,002.6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泰君安”)。
(三)募集资金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联裕远瑞
汇1号资产管理产品)、陕西长盈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方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多资产组合)、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刘凌云、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计13名发行对象。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时止,上述13名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国泰君安的发行专用账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9月1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629号《验资
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23年9月14日,主承销商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
收到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788,549,809.64元。
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9月1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628号《验资报
告》。根据该报告,发行人此次发售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发行数量29,357,77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6.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额为人民币773,686,806.98元,其中:增加股本29,357,774.00元,增加资本公积
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
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要求;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本
次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
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
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
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
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
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情形。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
发行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形式和
内容合法、有效;发出认购邀请、投资者申购报价、定价和配售、签订股份认购
协议、缴款及验资等发行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本
次发行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均具备参与本次发行的主
体资格,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发
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且根据《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定价原则,本次
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 26.86 元/股,最终发行规模为 29,357,774 股,募集资金总额
数上限以及向上交所报送发行方案规定的股数上限,未超过募投项目资金总额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3 名,均为本次认购邀请书发送的对象,未有不在
邀请名单中的新增投资者。
具体配售结果如下:
序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获配投资者名称
号 (股) (元) (月)
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联裕远
瑞汇 1 号资产管理产品)
陕西长盈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
伙)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安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华泰多资产组合)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
限公司)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
限公司)
合计 29,357,774 788,549,809.64 -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获配数量:7,673,119股
限售期:6个月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
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5,191,734股
限售期:6个月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MA1G53X258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强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218弄1号2楼215室
经营范围:公募基金管理(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
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3,090,096股
限售期:6个月
号资产管理产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020C431A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甄庆哲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顺义园机场东路8号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
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与资产管理相关的咨询业务;中国银保
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021年2月7日核准筹建登记;2021年7月27日取得《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安联保险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银保监复【2021】608号))。
获配数量:2,568,875股
限售期:6个月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02MACHRL9M6Q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陕西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张金峰)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解放路85号金融大厦二楼201室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861,504股
限售期:6个月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533137K
注册资本:36,172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周易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2-42楼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获配数量:1,154,132股
限售期:6个月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576004033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9层1901-1908室20层2001-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获配数量:1,116,902股
限售期:6个月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BJDL0H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亦伟
住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汇通二街2号3110房
经营范围:基金销售;基金募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
可的其他业务;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
获配数量:1,116,902股
限售期:6个月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0945342F
注册资本:60,06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明浩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1101号8F和7F701单元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
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116,902股
限售期:6个月
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0945342F
注册资本:60,06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明浩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1101号8F和7F701单元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
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116,902股
限售期:6个月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834917Y
注册资本:1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邱军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200号2层225室
经营范围:基金设立、基金业务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116,902股
限售期:6个月
身份证号码:340504197609******
住所: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
获配数量:1,116,902股
限售期:6个月
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0945342F
注册资本:60,06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明浩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1101号8F和7F701单元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
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116,902股
限售期:6个月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公司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
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本次发行获配对象均承诺本次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主要股东向其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且未直接或通过利
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限售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 (%) (股)
苏州金昊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苏州金致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证券投资基金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限售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 (%) (股)
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
司
国泰君安证券资管-招商
银行-国泰君安君享科创
板伟创电气 1 号战略配售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基金-中国平安人寿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平安基金权益委托投资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合计 147,772,111 81.67 135,000,000
注:由于尾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可能导致尾数之和与合计值有差异,以下同。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
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限售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 (%) (股)
境内非国有
法人
苏州金昊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苏州金致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
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
产管理产品)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证券投资基金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限售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 (%) (股)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160,511,335 76.34 153,523,824
(三)公司控制权的变化
本次发行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深圳市伟创电气有
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胡智勇先生。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变动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29,357,774股限售流通股,具体股份
变动情况如下:
发行前 本次发行 发行后
股份类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5,000,000 74.63 29,357,774 164,357,774 78.17
无限售条件股份 45,901,500 25.37 - 45,901,500 21.83
股份总数 180,901,500 100.00 29,357,774 210,259,274 100.00
注:公司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尽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29,357,774股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占公司总股本210,259,274股(发行完成后)的13.96%。本次发行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深圳市伟创电气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仍为胡智勇先生。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符
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
实现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巩固和发展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提高公司盈
利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求及股东利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
主营业务联系紧密,是公司战略的有效实施。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结构不会发生
重大变化。
(三)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财务状况将得
到改善,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
保障。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不会有实质
的影响,但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有所提高,公司股权结构更加合理,
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及公司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五)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
响,若公司拟调整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
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
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
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六、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青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
保荐代表人:汤牧、徐慧璇
项目协办人:陈宣霖
联系电话:0755-23976137传真:0755-23970394
(二)发行人律师
机构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乔佳平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12号英皇集团中心8层、9层、11层
经办律师:刘丽均、刘雪莹
联系电话:010-56916450
传真:010-65527227
(三)审计机构
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谢泽敏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十一街128号祥祺大厦2201
签字会计师:杨春盛、张引君(已离职)、覃璐(已离职)
联系电话:0755-22211606
传真:0755-23996562
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杨志国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香梅路1061号中投国际商务中心A栋16楼
签字会计师:李建军、胡荣军
联系电话:0755-82584500
传真:0755-82584508
(四)验资机构
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杨志国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香梅路1061号中投国际商务中心A栋16楼
签字会计师:李建军、胡荣军
联系电话:0755-82584500
传真:0755-82584508
特此公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