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材料
(股票简称:宏力达 股票代码:688330)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目 录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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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16 日(星期一)14:30
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 2588 号上海千禧海鸥大酒店二楼海纳厅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召集人: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章辉先生
参会人员: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董
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到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
证律师以及其他人员;
三、介绍会议规则及会议须知;
四、与会股东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五、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六、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七、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八、现场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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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统计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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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
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
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本次会议议程有关人员及会
务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大会秩序和损
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或者营业执照复印
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等证件按股东大会通知登记时间办理签到手续,在
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之前,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与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应认真履
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影响大会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不得
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临
时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
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本次股东大会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两名见证律师参加计票、
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主持人公布表决结果。
六、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为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
七、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
照及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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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康华先生自 2017 年 10 月 15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因此陈康华
先生的任期即将届满,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申请,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职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有关规定和书面申请,为
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陈康华先生在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出新任独立董事前,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推荐人选的资质进行审核,并征求了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
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魏云珠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
见附件。
魏云珠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魏云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
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上述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
与公司现任的其他董事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其任期自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宏力达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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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公告编号:2023-034)。
本议案已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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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魏云珠简历
魏云珠女士,1969 年 7 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中岳华(上
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经理。曾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高级审计经理、上海耀澄贸易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江苏苏利精细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魏云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