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8 证券简称:万德斯 公告编号:2023-040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于2023年9月27日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
年9月22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高年林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和《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
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
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对象的条件,
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以2023年9月27日
为预留授予日,并同意以9.6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25名激励对象授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万
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预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预
计有效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商业行为,
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本次
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万
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