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气: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9-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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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我们作为东
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十届三十
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王军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李建华为公司副
总裁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核王军先生和李建华先生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
况,我们认为王军先生和李建华先生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质和能力;
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
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任职资格合法合规。其聘任程序遵循了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聘任王军先生和李建华先生为公司副总
裁。
  独立董事: 刘登清、黄峰、马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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