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8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仁智股份”)于近日陆续收
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送达的 23 名投资者对
于公司涉及投资者诉讼案件的《传票》及相关法律文书,深圳中院将于 2023 年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原告:赵*儒等 23 名投资者
被告:仁智股份
(1)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 23 位投资者损失共计 1,050.86 万元;
(2)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被告仁智股份系发行 A 股的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 002629。2020 年 9 月 21
日,仁智股份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该决定书,公司信息披露存在违法行为。赵*儒等 23 名投资者以公司存在证
券虚假陈述为由,向深圳中院提起诉讼。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将根据上述诉讼的进展
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事项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事项的案件进展如下:
序号 原告 涉及金额(万元) 进展情况
合计 1,110.19
五、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尚未披露及其他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六、上述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本次投资者诉讼系列案件的相关诉讼时效已届满。
目前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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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