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于2023年9月26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
要求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
能力,能够满足上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定条件,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证审计工作的稳健和连续性,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
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其 2023 年
度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根据公司上一年度审计费用、本年度公司财务及
内控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定价合理公允。同时议案审核、表
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续聘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孙光国 黄晓延 康晓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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