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4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重庆鑫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科
新材”)、重庆砼磊高新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砼磊高新”),均为重庆四方
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鑫科新材最高额债权为人民币 5,000 万元;砼磊高新最
高额债权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合计人民币 10,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
公司实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45,500 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在公
司年度担保预计范围内。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单位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控股子公司,公
司向控股子公司委派了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核心管理人员开展日
常经营活动,其经营情况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鑫科新材与砼磊高新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
庆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重庆分行”)签订了 5,000 万元授信额度的《授信
协议》。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公司与招商银行重庆分行分别签署了《最高
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上述合计 1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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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别与鑫科新材和砼磊高新的少数股东签署了《担保责任分担确认书》,按
照相应的股权比例提供相应金额的担保。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司)总额度不超过 7 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在 2023 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内,无需提交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鑫科新材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重庆鑫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06696593827A
成立时间 2009 年 12 月 7 日
注册地 重庆市璧山区正兴镇沙塝村
主要办公地点 重庆市璧山区正兴镇沙塝村
法定代表人 周健
注册资本 1800 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 公司持股 78%,凌琳持股 22%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
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水
泥制品销售;水泥制品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废旧沥青再生
技术研发;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主营业务 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建筑材料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
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
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叁级(凭相
关资质证书执业);混凝土制品生产及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元
年份 2022 年 1-12 月/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6 月/2023 年 6 月 30 日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4
资产总额 466,780,644.44 477,695,532.56
负债总额 465,432,314.45 477,277,226.65
净资产 1,348,329.99 418,305.91
营业收入 295,850,223.72 185,139,410.47
净利润 -14,312,275.09 -6,402,472.61
审计情况 经审计 未经审计
(二)砼磊高新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重庆砼磊高新混凝土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08MAABUAH987
成立时间 2021 年 7 月 6 日
注册地 重庆市经开区广阳镇新六村新房子村民小组
主要办公地点 重庆市经开区广阳镇新六村新房子村民小组
法定代表人 张伟
注册资本 2500 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 公司持股 65%,重庆砼磊混凝土有限公司持有 35%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
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
主营业务
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
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元
年份 2022 年 1-12 月/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6 月/2023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741,822,407.31 828,394,560.81
负债总额 706,797,200.82 797,476,154.30
净资产 35,025,206.49 30,918,406.51
营业收入 605,882,727.06 330,905,721.87
净利润 -414,183.63 -4,404,201.94
审计情况 经审计 未经审计
(三)财务指标审计情况
上述 2022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4
担保 被担 担保 保证 是否提供
保证期间
方 保方 金额 方式 反担保
鑫科 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
新材 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
公司 责任 否
砼磊 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
高新 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商品混凝土市场的竞争力,提高市场占有率,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在银行的授信额度范围内提供必要的担保,更好的支持控股子
公司发展主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委派了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核心管理人员
开展日常经营活动,其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能力。控股子公司的银行借
款是用于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升市场占有率,本次担保事项公平、对等,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
战略,有利于公司做优做强主营业务,保障持续、稳健发展。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预计的总额为 7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1.78%,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的担保预计总额为 7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余额为 45,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0.65%。公司不存
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4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