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 工: 关于柳工转2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9-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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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3-83
  债券代码:127084      债券简称:柳工转2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柳工转 2 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债券代码:127084         债券简称:柳工转 2
  转股价格:7.77 元/股
  转股起始时间:2023 年 10 月 9 日
  转股截止时间:2029 年 3 月 26 日
  转股股份来源:新增股份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西柳工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 号)核准,广西
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300,000.00 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28 号”文核准,公司 30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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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工董事会公告
司债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
简称“柳工转 2”,债券代码“127084”。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
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3 月 31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 年 10 月
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数量:3,000.00 万张;
  (二)发行规模:300,000.00 万元;
  (三)票面金额:100.00 元/张;
  (四)债券利率: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50%、
第五年 2.30%,第六年 3.00%,到期赎回价格为 112 元(含最后一期利息) ;
  (五)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 2023
年 3 月 27 日至 2029 年 3 月 2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
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六)转股价格:7.77 元/股;
  (七)转股股份来源:新增股份。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申报程序
股操作建议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为 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 Q 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 1 股的整数倍。其中:
  V 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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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工董事会公告
  P 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 1 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 1 股的可转
债票面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
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按照四舍五
入原则精确到 0.01 元。
额大于其实际拥有的可转债数额的,按其实际拥有的数额进行转股,申请剩余部分予以
取消。
  (二)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2023 年 10 月 9 日至 2029 年 3 月 26 日)深交所交易日的
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三)可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结
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可转债余额,同时记増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
更登记。
  (四)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
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五)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换成公司 A 股
股票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 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 每满 一年
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 B1×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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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指年利息额;
     B1: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
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 付息方式
日。
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
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
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
息年度的利息。
     四、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一)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7.87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
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前一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
交易总量。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10 元
(含税),公司发行的“柳工转 2”的转股价格由 7.87 元/股调整为 7.77 元/股,计算过程
如下:P1=P0-D=7.87-0.10=7.7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6 月 21 日(除
权除息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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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工董事会公告
  (三)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
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保
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
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深
交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
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
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减资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 股衍
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
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四)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 修正权限和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 下修
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
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
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 价及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股票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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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工董事会公告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
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 修正程序
     如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具备证券市场信息披露条件的媒体上刊登相关
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
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
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条款及回售条款
     (一)赎回条款
     (1) 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12%(含最后一年利息)
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可转债。
     (2) 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
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
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2×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2: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
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
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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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工董事会公告
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持续关注赎回条件是否满足,预计可能满足赎回条
件的,将在赎回条件满足的五个交易日前及时披露,向市场充分提示风险。
  公司在赎回条件满足后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明确说明是否行使赎回权。公司决定
行使赎回权的,将披露赎回公告,明确赎回的期间、程序、价格等内容,并在赎回期结
束后披露赎回结果公告;公司决定不行使赎回权的,在深交所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再次行
使赎回权。
  公司决定行使或者不行使赎回权的,将充分披露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
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该可转
债的情况。
  (二)回售条款
  (1) 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 分按
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
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
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
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
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
在每个计息年度内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 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 诺相 比出
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被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或被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
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
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届时公告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
                 第 7 页,共 8 页
                                                柳工董事会公告
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六、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
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
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七、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更多“柳工转 2”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 2023 年 3 月 23 日公司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 8 页,共 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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