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华意: 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9-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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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长虹华意       公告编号:2023-049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虹华意”)第九届监
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
事。
 (1)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2)监事出席会议情况:公司应参与表决的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 3
名。
 (3)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锦先生主持,监事陈思远先生、周钰女士以通讯
表决方式出席了本次监事会。
 (4)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以书面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通过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长虹格兰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降低公司经营风险,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需要以及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承担
本次交易审计、评估工作的中介机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本次交易的审计、
评估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与公司没有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其进行评估以及估值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和要求。根据有资质的评估机构
出具的评估报告,本次转让标的的股东权益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36,979.40 万元,考
虑本次为含权转让,即业绩承诺方在业绩对赌期结束时需履行承诺,根据业绩完成
情况以所持长虹格兰博股份补偿给公司,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持有的长虹格兰博
调整转让底价后重新挂牌。交易定价原则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
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的程序和结果符合法律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份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交易属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交易双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
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的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九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
议。
  特此公告。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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