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邦股份: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9-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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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4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下午 4:00 以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
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
事。本次会议由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推举郑泗滨先生主持,应参会的董事 7 名,实
际参会的董事 7 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武永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组成成员
如下:
  战略委员会:武永强、郑泗滨、彭干泉、马伟、李序蒙,召集人武永强;
  审计委员会:秦伟、陈正旭、李序蒙,召集人秦伟;
  提名委员会:李序蒙、武永强、秦伟,召集人李序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陈正旭、武永强、秦伟,召集人陈正旭。
  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不少于三名
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均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武永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
届满。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文朝晖女士、郑泗滨先生、马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
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罗木晨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
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文朝晖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
事会届满。
  文朝晖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26957035
  传真:0755-27957440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科技二路拓邦工业园
  邮箱:wenzh@topband.com.cn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裕华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
董事会届满。
  张裕华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26957035
  传真:0755-27957440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科技二路拓邦工业园
  邮箱:zhangyuhua@topband.com.cn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龙章怀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
董事会届满。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一至议案八相关人员简历请查看附件。
  九、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对外
投资事项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决策效率,促进公司业务又好又快发展,在遵循相关
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之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
公司对外投资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对外投资金额权限为: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的 10%以下,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下;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下;
产的 10%以下;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数据为负值的,取其绝对值计算。本议案所称“以下”均
不包含本数。
  对外投资涉及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事项时,应当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
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公司在十二个月内发生的
标的相关的同类投资,应当按照累计计算。
  上述对外投资在提交公司董事长审批前需经过公司总经理或公司投资决策
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长审批后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备案。授权的期限为: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内。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三至议案六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对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简历
  武永强,男,1965年出生,硕士学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是深圳市认定的
地方级领军人才,曾获深圳市政府授予的“深圳市青年科技带头人”、深圳市南山
区“十大杰出青年等称号;历任哈尔滨工业大学讲师,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公司
董事长,深圳市拓邦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拓邦锂电池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深圳弘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弘儒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
伙人,深圳研凯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波拓邦智能控制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拓邦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研控自动
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拓邦(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武永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2,008,7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0%,为公司实
际控制人;与公司其它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武永强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郑泗滨:男,1966年出生,硕士学位,会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浙
江松阳啤酒厂办公室主任、副厂长,南太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公司
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事业部总经理,深圳市拓邦
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监事,重庆拓邦实业有限公司监事。
  郑泗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336,9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郑泗滨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马 伟:男,1974年出生,学士学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深圳市华发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开发工程师,公司技术开发工程师、总经理;现任公司董
事、副总经理、事业部总经理。
  马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950,9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马伟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彭干泉:男,197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历任湖南仪器
仪表总厂工程师、公司电气事业部开发工程师、技术总监、副总经理;现任公司
董事、事业部总经理;深圳市合信达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深圳
拓邦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TOPBAND INDIA PRIVATE LIMITED董事。
  彭干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13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0%;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文朝晖女士为夫妻关系,与公司其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彭干泉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李序蒙:男,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企业管理博士。
历任北京尚衡知本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咨询师、上海澹复商务咨询中心咨询师等职
务;现任卓越汇创新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研究员、北京澹复投资管理中心(普
通合伙)合伙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序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
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李序蒙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陈正旭:男,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历
任齐鲁证券和宏源证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深圳大学经济学院、上海师范大
学金融专业硕士校外导师,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捷联微
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
圳鼎锋明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陈正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
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陈正旭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秦 伟:男,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学士、经济
学硕士。秦伟先生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历任深圳中诚信信用管理有限
公司高级信用分析师、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董事、德邦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董事总经理、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厦门泰亚鼎富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秦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
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秦伟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文朝晖:女,1974 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深
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深圳市德方纳米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众志盈科电气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文朝晖女士曾连续 5 年被评为“新财富金牌董秘”,荣获深圳证监局
新财富“2019 年度金牌董秘名人堂”。
  文朝晖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771,1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与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电气
事业部总经理彭干泉先生为夫妻关系,与公司其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文朝晖女士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没有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罗木晨,男,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瑞
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审计项目经理,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报表主管、财务
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罗木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关系。
  经公司查询,罗木晨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龙章怀,男,1977 年出生,大学学历,审计专业;有多年的企业财务管理及
审计工作经验,曾担任香港北海集团全资附属机构中华制漆(深圳)有限公司审
计部高级审计主任职务,公司审计部主管、经理;现任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审
计部负责人。
  龙章怀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4,0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经公司查询,龙章怀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张裕华,女,1991 年出生,金融专业,研究生,硕士学位;历任中天引控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融资经理、证券事务代表;深圳市达实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2020 年 7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张裕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5,0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系。
     经公司查询,张裕华女士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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