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3临-21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 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8 日披露
了《关于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 临-02)(以下
简称“减持计划”),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省投集团”)拟在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 9,159,029 股, 减持比例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2%,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1%。
持闽东电力股份 4,579,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减持金额 47,881,939.00
元,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减持时间
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 临-16)。
近日,公司收到省投集团《关于减持闽东电力股份比例达到 1%暨减持计划
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成。现将减持股份变动情况及
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有关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福州市湖东路 169 号天骜大厦 14 层
权益变动时间 2023 年 8 月 14 日至 2023 年 8 月 25 日
股票简称 闽东电力 股票代码 000993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4,579,500 1.00
合 计 4,579,500 1.0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其他 □ (请注明)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34,691,065 7.58 30,111,565 6.5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4,691,065 7.58 30,111,565 6.5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00 0
是? 否□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 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内容包含:“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投集
团”)拟在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 9,159,029 股,减持比例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2%,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东电力股份,约占闽东电力总股本的 1.00%。
东电力股份,占闽东电力总股本的 1.00%。
综上,省投集团合计减持闽东电力股份 2.00%( 即 9,159,000 股),
实际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省投集团通过
集中竞价方式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
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是□ 否?
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是□ 否?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使表决权的股份
二、减持股份情况
占上市公司
减持股数 减持均价 减持价格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总股本比例
(股) (元/股) 区间
(%)
集中竞价 2023 年 5 月 15 日
交易 -2023 年 5 月 17 日
福建省投
集中竞价 2023 年 8 月 14 日
资开发集 4,579,500 10.12 9.63-10.56 1.00
交易 -2023 年 8 月 25 日
团有限责
任公司
合计 —— 9,159,000 10.29 9.63-11.21 2.00
注: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 2017 年认购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所持股份 本次减持后所持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9,270,565 8.58 30,111,565 6.5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39,270,565 8.58 30,111,565 6.58
有限售条件股 0 0.00 0 0.00
四、相关情况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
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