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3-078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9 月 2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 22 号明阳工业园,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5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39.2849%
注:上表中“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无表决权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股数。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股东大
会由董事长担任会议主持人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
事长担任会议主持人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
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担任会议主持人主持。”因董事长张传卫先生和副董
事长沈忠民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王
金发先生主持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沈忠民先生、董事张启应先生、董事张瑞先生、董事张超女士、董事李一鸣
先生、独立董事王玉女士因公务未出席;
金发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首席财务官梁才发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
司副总裁杨璞先生、张忠海先生、易菱娜女士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876,679,822 98.6536 3,482,780 0.3919 8,481,824 0.9545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股 799,382,745 89.9552 89,261,181 10.0446 500 0.0002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887,628,426 99.8856 1,016,000 0.1144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888,455,126 99.9786 188,800 0.0212 500 0.0002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888,455,126 99.9786 189,300 0.0214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888,455,126 99.9786 189,300 0.0214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师事务所的议 0 824
案
担保额度预计
的议案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刘颖甜、孔维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