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3 证券简称:信宇人 公告编号:2023-006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星
期一)上午9:00在深圳市龙岗区回龙埔回龙路鸿峰工业区2号信宇人会议室以现
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凌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
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集、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审议结果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人民币1,3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表决结果:根据统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7)
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
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全体监事一
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
表决结果:根据统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形。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可以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因
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根据统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公司
经营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表决结果:根据统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同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报备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