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16 证券简称:恒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6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数量为 1,243,869 股。
?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0 月 13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7 月 12 日出具了《关于同意恒烁半导体
(合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5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660,000 股,并于 2022 年 8 月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限售股份数量为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61,977,279 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量变化的情况。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及《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
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
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本(合伙)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申报前 12 个月内直接或间接取得的公
司股份,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
业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该等股份(包括由该等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所持有的该等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合伙)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应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且不违背本企业已作出承
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
法方式。
(3)本(合伙)企业拟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将及时履行减持计划公告、
报备等程序。
(4)本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对本(合伙)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合伙)企业承诺
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5)如果因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合伙)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止本公
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
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恒烁股份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遵
守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限
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限售股上市流
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 1,243,8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1%,
限售期自完成认购公司股份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即 2020 年 10 月 13 日起 36 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0 月 13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 剩余限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流通数量 售股数
(股) 本比例 (股) 量(股)
合计 1,243,869 1.51% 1,243,869 0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自完成认购公司股份工商
变更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
合计 - -
六、上网公告附件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