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成就与众不同
Optimization Makes Differences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奥浦迈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浦迈”)的独立董事,本着对
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经审查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肖志华、贺芸芬、倪亮萍、张俊杰的职业专
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前述董事候选人具备
履职所需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本次公司董事会换届提名、审议和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本次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事项,并同意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经审查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元兴、李晓梅、陶化安的职业专长、
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前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
履职所需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本次公司董事会换届及提名、审
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
优化, 成就与众不同
Optimization Makes Differences
效。
我们同意本次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项,并同意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下接签字页,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