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8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票的数量为 110.6 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6469%。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8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公司办理了本次解
除限售相关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盛航海运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关于核查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1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对《南京盛航海运股
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5 日披露了《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
情况说明》。
(三)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公司就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
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披露
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2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13
日,向符合条件的 5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8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1.70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六)2022 年 3 月 18 日,公司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登记工作。因公司董事会在办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的过程中,有 1 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不符合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的条件。
故本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共 49 名,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164 万股。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
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七)2022 年 9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
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确定 2022 年 9 月 5 日为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5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39.2 万股,授予价格为 8.26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预留限制
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八)2022 年 9 月 27 日,公司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登记工作。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共计 25 名,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5)。
(九)2023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的 3 名激励对象因与
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 8.4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8.3571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3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十)2023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注销 3 名因与公司
解除劳动关系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 8.4 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十一)2023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对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46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
宜,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1,106,0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9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第一个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 18 个月,首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18 个月后的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 50%
起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30 个月后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 50%
起 4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授予登记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公司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解除限售条件,具体成就情况如下:
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人员情形的;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1,181.84 万元,2021 年
未发生股份支付费用,经
业绩考核目标
解除限 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
公司解除限售系数 公司解除限售系数
售期 东的净利润为 12,996.26
万元,2022 年剔除本次股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
第一个 权激励股份支付费用影
数,2021 年和 2022 年 数,2021 年和 2022 年
解除限 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累积净利润增长率不 累积净利润增长率不
售期 东的净利润为 18,203.86
低于 70% 低于 59.5%
万元。
注:
(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为基数,2021 年、2022
利润,且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 年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
作为计算依据;
(2)当期可解除限售额度=当期计划解除限售
利润增长率达到 79.02%。
额度×公司解除限售系数。 因此公司业绩满足解除
限售条件,公司解除限售
系数为 100%。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
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
四个等级。
考评结果 除 3 名激励对象因与公司
D(不合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解除劳动关系已不再符
(S) 格)
解除限售 合激励条件且所授尚未
比例
被公司回购注销外,其余
个人当年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46 名激励对象 2021 年度、
解除限售比例。
结果均为 B 以上(含 B),
均满足第一个解除限售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个
期个人绩效考核解除限
人考核评价结果达到“A”、“B”、“C”等级,则激励对象按照本 售条件,解除限售比例为
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解除限售其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若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为“D”等级,
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
解除限售。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限售期将届满,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均已达成,满足公司《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
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
条件的 46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 110.6 万股限制性股票
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一)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2 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限制性股票。根据本激励计划有
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50 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68 万股。
因公司董事会在办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的过程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主动辞职,不符合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的条件。故本次
实际授予激励对象共 49 名,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164 万股。
(二)2022 年 4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经
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 121,906,6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3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实施完毕。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并上市后的限制性股票,因公司实施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增加至共计 229.6 万股。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于 2022 年 9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11.7 元/
股调整为 8.26 元/股,授予数量由 28 万股调整为 39.2 万股。
(三)2023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的 3 名激励对象因与
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应对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 8.4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
于 2023 年 5 月 29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
司已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
励对象共 46 名,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221.2 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不存在其他差异。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3 年 9 月 28 日。
(二)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6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合计 110.6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65%。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本次可解除 剩余未解除
获授的限制 已解除限售的
姓名 职务 限售的股份 限售的股份
性股票数量 股份数量
数量 数量
刁建明 董事 11.20 0.00 5.60 5.60
丁宏宝 董事 11.20 0.00 5.60 5.60
李广红 总经理 16.80 0.00 8.40 8.40
宋江涛 副总经理 7.00 0.00 3.50 3.50
丁红枝 副总经理 7.00 0.00 3.50 3.50
财务总监、董
陈延明 7.00 0.00 3.50 3.50
事会秘书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人
员(40 人)
合计 221.20 0.00 110.60 110.60
注: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含在原任期内但已不再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
人员)的,其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新增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股份
高管锁定股 1,005,275 0.59% +258,525 1,263,800 0.74%
股权激励限售股 2,604,000 1.52% -1,106,000 1,498,000 0.88%
首发前限售股 50,828,400 29.73% - 50,828,400 29.73%
二、无限售条件
股份
三、股份总数 170,977,333 100.00% - 170,977,333 100.00%
注:上表变动前股本结构情况为截至 2023 年 9 月 22 日的公司股本情况。最终以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备查文件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
问报告》;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法律意
见书》
;
书》。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