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
《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
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是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
响。我们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
该事项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魏雄文、夏莲、陈凌云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